①沥青应破成碎块,均匀加热至160~180℃,不断搅拌、脱水,至不再起泡沫,并除去杂物。应严防急火加热或升温过高而发生的沥青燃烧事故,否则可能发生沥青胶泥、砂浆或混凝土的发脆、开裂、粘结强度降低等现象。
②采用建筑石油沥青配制沥青胶泥时,沥青升温至200~230℃(当施工温度低于5℃时,应取最高值,下同),然后按施工配合比,将预热至120~140℃的干燥粉料(或同时加入纤维填料)逐渐加入,井不断搅拌,直至均匀,井取样作软化点试验。
③采用普通石油沥青配制沥青胶泥时,应掺入沥青总量30%~50%的建筑石油沥青或掺入外加剂后使用。外加剂宜为1%~1.8%的氯化锌。氯化锌应保持在密封的容器中。当普通石油沥青升温至250~270℃时,先将氯化锌加入,并不断搅拌,待泡沫消失后,再按施工配合比将预热120~140℃的干燥粉料(或同时加入纤维填料)逐渐加入,井不断搅拌,直至均匀,并取样作软化点试验。
④熬制好的沥青胶泥应一次用完,在未用完前,不得再加入沥青或填料。取用沥青胶泥时,应先搅拌匀,以防填料沉底。
(2)沥青砂浆、沥青混凝土的配制。
①沥青应破成碎块,均匀加热至160~180℃,不断搅拌、脱水,至不再起泡沫,并除去杂物。
②按施工配合比量,将预热至140℃左右的干燥粉料和骨料混合均匀,随即将熬制200~230℃的沥青逐渐加入,不断翻拌至全部粉料和骨料被沥青覆盖为止。拌制温度宜为180~210℃。